赤港服务区核心区广场改建提升项目和核心区综合楼土建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港服务区核心区广场改建提升项目和核心区综合楼土建改扩建项目已由******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 《关于赤港服务区核心区广场改建提升项目和核心区综合楼土建改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闽高运营〔2025〕18号)、《关于赤港服务区核心区广场改建提升项目和核心区综合楼土建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闽高运营〔2025〕31号)、《关于赤港服务区新能源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闽高能源〔202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赤港服务区位于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闽)K2147KM,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境江口镇。
2.1.2项目建设规模:赤港服务区核心区广场改建提升项目核心区红线用地面积247.288亩,其中含AB区服务区用地面积约202.83亩,A 区实际用地66795 ㎡(100.20 亩),B 区实际68418 (102.63 亩)。新建附属配套服务建筑总面积1361.9㎡,其中A区配电房水泵房428.5㎡、成品垃圾房24㎡,B区配电房水泵房885.4㎡、成品垃圾房24㎡。拆除A区配电房、B区加油加气站等附属设施。
赤港服务区核心区广场改建的建设内容主要涉及:道路工程改造(含贯穿通道路基、路面改造、AB 区下穿通道连接线改造、边坡防护等)、广场工程改造(停车场地改造、现状路面修缮、场地水电管网及设施改造等)、交安及机电工程改造、附属配套服务设施改造(含配电房水泵房等)、景观绿化工程等内容。概算投资约为6668.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5628.2931万元。
赤港服务区核心区综合楼土建改扩建的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原综合楼中庭绿化改扩建为综合楼建筑营业区并扩增一层外廊等、增加综合******消防设施、增加电梯等措施、相应提升室内装修,并对综合楼外立面进行统一提升改造等内容,建筑外立面采用莆田常用的“莆田红”为主色调,营造出浓郁的地域文化氛围。借鉴莆田传统建筑标志性传统建筑,如涵江二十五坎,形成独特的韵律感和视觉冲击力,展现莆田“南洋侨乡”的历史底蕴。综合楼提升改扩建后建筑面积约15243㎡,改扩建后A区综合楼面积为6889㎡、B区综合楼面积为 8354 ㎡。概算投资约为6682.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5628.8050万元。
赤港服务区新能源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新能源供配电系统(含在配电房内新建高压中置柜、直流屏、干式变压器、 低压柜等)、充电桩系统、光伏系统、储能系统、换电系统、相关土建、附属配套建设(含光伏车棚安装、基础浇筑、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照明、监控安防等)及尾气处理液加注机等设施。其中群控主机、充电终端以及太阳能组件由甲供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扣除甲供设备后概算总投资约为2389.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50.90 万元,设备费1169.05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赤港服务区核心区广场改建提升项目和核心区综合楼土建改扩建项目及新能源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为:
2.3.1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及交通工程、服务设施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勘察(含勘察费、测量、工程物探)、施工图设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成果应通过图审单位审查;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详勘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①赤港服务区核心区广场改建提升项目场地挡墙按建筑边坡工程考虑,钻孔沿挡墙基础轴线布置,并选取代表性横断面布置勘探点,按一次性详勘考虑勘探点间距为40m;配电水泵房等构筑物因场地发育厚层填土及淤泥等软土,需采用桩基,勘探点间距12m。②赤港服务区核心区综合楼土建改扩建项目因场地发育厚层填土及淤泥等软土,需采用桩基,勘探点间距12m。
2.3.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①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不含甲供)的采购和保管。③新能源设施项目中还包括充电站业扩报装、外线接入送电及光伏、储能调试并网等事宜。
2.3.3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及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关内容等。
2.3.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施工图设计周期(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审查)3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质量要求:(1)勘察: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2)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3)施工: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4)材料和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A、若为独立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设计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和④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项资质:①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有效的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B、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和④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成员方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项资质:①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有效的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3.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担任本项目的公路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及以下,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的成员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公路工程的施工负责人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5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担任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龄60周岁及以下,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的成员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建筑工程的施工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6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担任本项目的新能源设施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及以下,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的成员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新能源设施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桥梁工程、公路(道路)与桥梁(桥隧)工程、路桥、交通土建、隧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职称。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认定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聘用单位,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应满足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之前的二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证明)为准;公路工程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新能源设施项目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认定以注册建造师上注册的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应满足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之前的二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证明)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中所有联合体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可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担,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资质的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分工为依据。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所有投标及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视为无效,都将被否决。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招标代理单位、同一招标项目内已中标的初步设计、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法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日,登录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9 月 1 日 9 时 10 分 00 秒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6.4 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5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投标人承诺,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投标人承诺、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有限公司官网(******/)、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站上进行公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有限公司官网(******/)、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 路367号林浦广场5号楼6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1层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fzgsglzbdl_al@163.com
******有限公司监察与法务审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七层
监督电话:0591-******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91-******
2025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