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江苏皖维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PVA树脂项目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5DFABZ01909
原公告日期:2025-08-2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江苏皖维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PVA树脂项目工程设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江苏皖维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PVA树脂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N2025-10-6172/2025DFABZ01909,以下简称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1、
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投资额的,提供政府的相关批复文件予以证明,是否认可?
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投资额的,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予以认可。
2、请明确主供电线路及备用供电线路的电压等级?
答:进线电压等级110KV。
3、招标公告中第2.9条第(3)条“外管、内外管廊基础”,请问内外管廊是指哪些?与外管有何区别?
答:内外管廊是用地红线内的管廊(装置内外管廊),外管指红线外3米至红线需要设计的管廊及管道。
4、
招标公告中第2.9条第(4)条”HAZOP分析及LOPA分析“,根据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GB/T45111-2024中的第6.2.1.2条明确规定:******设计院、企业的第三方组织。因本项目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如发生事故后果严重。此项工作是否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答:包含招标范围内;如项目HAZOP分析及LOPA******设计院负责。
5、因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注: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一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维路56号
邮 编:238000
联 系 人:柳巨澜
电 话:136-0565-6826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章芹、胡佳慧、杨天龙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第1次
附件:
设计项目答疑澄清.pdf
******092601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招标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PVA树脂项目工程设计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 |
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PVA树脂完整的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详细工程设计及相关的后续设计服务,包含有关非标准设备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等。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3000.0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招标项目类别 |
服务 |
招标项目所属行业 |
工业制造 |
计划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计划招标时间(填写到月) |
2025年09月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9日 |
联系人 |
潘燕军 |
联系方式 |
****** |
备注 |
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