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石坡子村产业配套及基础设施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石坡子村产业配套及基础设施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石坡子村产业配套及基础设施提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标段:(1)牛舍改造:新增排水天沟600米,雨落管140米,饮水槽20个,地面硬化铺装4800平方米,配套牛舍的电气工程及给水工程。(2)新建1#草料棚一座,面积597.23平方米,2#草料棚一座,面积795.00平方米、门房一座,面积34.42平方米,旱厕-座,面积11平方米,青贮池2座,面积1675.60平方米。(3)室外工程:道路硬化2540平方米,道路两侧铺设排水沟675米,厂区外围铺设透视围栏1120米,新设电子伸缩大门一座,长度10米,安装路灯23盏,配套室外给水、电气等附属设施。
二标段:(1)道路改造: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4310.0平方米,路工程513.6平方米。(2)涵洞工程包括M10浆砌片石沟道砌护105.3 立方米,水毁填筑士方 125.0立方米。(3)沟道治理包括M10浆砌片石沟道砌护334.2立方米,沟道治理土方工程1811立方米。
2.2 建设地点:大河乡石坡子村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 (含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建造师证书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2 18:00 至 2025-07-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07- 2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改革局,联系电话:******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人民政府 地址:灵武市政务大厅602室
联系人:勉小飞 联系人:马佳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